诗·三原文:
诗 三
朝代:唐 / 作者:王梵志
世间不信我,言我□造恶。
不能为俗情,和光心自各。
财色终不染,妻子不恋者。
共□(任、陈皆补「你」字)□□(陈补「同」字)尘,至理求不错。
智惠(陈校作「慧」)浑一愚,我心常离缚。
君自未识真,余身桓(任录、项校均作「恒」)□(陈补「坦」字、项补「快」字)乐。

诗·三译文:
世间不相信我,说我所做邪恶。
不能为了世俗的情感,我心中保持光明。
财富和美色终究无法染污我,妻子也无法让我陷入情欲之中。
与你们共同尘世的事物,追求至理却从未错过。
智慧与善行合而为一,我内心常常超越束缚。
你们自己还未领悟真理,而我一直享受着平和与快乐。

诗人·王梵志·简介
王梵志,卫州黎阳人。编诗一卷,计一百十一首。 王梵志,卫州黎阳人也。去黎阳城东十五里,有王德祖者,当隋文帝时,家有林擒树,生瘿,大如斗。经三年,其瘿朽烂。德祖见之,乃剖(撤)其皮,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。德祖收养之,至七岁,能语,问曰:「谁人育我?复何姓名?」德祖具以实语之。(二字作告)因名曰:「林木而生曰梵天。」后改曰梵志,[曰]:「王家育我,(我家长育)可姓王也。」梵志乃作诗示(讽)人,甚有义志(旨),盖菩萨示化也。(《太平广记》八二,参以《永乐大典》六八三八[王]字韵引《桂苑业谈·史遗》。)○《云谿友议》下《蜀僧喻》云:「或有愚士昧学之流,欲其开悟,别吟以王梵志诗。梵志者,生於西域林木之上,因以梵志为名。其言虽鄙,其理归真,所谓归真悟道,徇俗乖真也。」○王维《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》,注云:「梵志体。」
链接地址:https://www.978588.com/tsqj/1439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