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原文:
诗(幷序) 四十二
朝代:唐 / 作者:王梵志
说钱心即喜,见死元不愁。
广贪财色乐,时时度日休。
平生不造福,死被业道收。
但看三恶处,大有我般流。

诗译文:
钱财使人心情愉悦,即使面对死亡也不担忧。
过度贪婪财富、色欲和享乐,时刻度日如年,没有休息的时候。
平生不为他人造福,死后被业报所收。
只需观察三种恶果,会有很多像我一样的人流落其中。

诗总结:
这首诗通过对财富和享乐的追求的描绘,暗示了个人追逐私利的不足与悲剧结局。诗人表达了对贪婪与放纵的警示,并警醒人们要以造福他人为己任,追求真正的幸福和内心的满足。

诗赏析:
这首诗是由王梵志所作,它表达了一种对金钱的欲望和享乐主义生活方式的赞美,同时也反映了个人行为的后果与业力的观念。现在让我们进行详细的赏析
这首诗可以分为四个部分:
1. 钱财之乐:诗的开头强调了金钱对人们心情的积极影响。作者说:“说钱心即喜,见死元不愁。”这里表现出了对财富的追求和富有的生活态度。
2. 享乐主义:接下来的部分提到了广泛的享乐,包括追求财富、贪恋色欲和追求快乐的生活方式。这种生活方式让人们“时时度日休”,似乎一切尽在掌握之中。
3. 后果与业力:然而,诗的第三部分开始警示人们不要忽视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。作者指出,如果平生不造福,最终会被“业道收”,这指的是业力的观念,即个人行为会影响来世的命运。
4. 结局:最后,诗人呼吁读者“但看三恶处”,意思是要警惕贪婪、色欲和放纵的行为,因为这些行为会导致不幸的结局,与作者自己的经历相似。

诗人·王梵志·简介
王梵志,卫州黎阳人。编诗一卷,计一百十一首。 王梵志,卫州黎阳人也。去黎阳城东十五里,有王德祖者,当隋文帝时,家有林擒树,生瘿,大如斗。经三年,其瘿朽烂。德祖见之,乃剖(撤)其皮,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。德祖收养之,至七岁,能语,问曰:「谁人育我?复何姓名?」德祖具以实语之。(二字作告)因名曰:「林木而生曰梵天。」后改曰梵志,[曰]:「王家育我,(我家长育)可姓王也。」梵志乃作诗示(讽)人,甚有义志(旨),盖菩萨示化也。(《太平广记》八二,参以《永乐大典》六八三八[王]字韵引《桂苑业谈·史遗》。)○《云谿友议》下《蜀僧喻》云:「或有愚士昧学之流,欲其开悟,别吟以王梵志诗。梵志者,生於西域林木之上,因以梵志为名。其言虽鄙,其理归真,所谓归真悟道,徇俗乖真也。」○王维《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》,注云:「梵志体。」
文章标题:诗原文注释译文赏析-王梵志诗词-唐诗全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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