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二原文:

九二

朝代:唐 / 作者:王梵志

恶事惣须弃,(「弃」,伯三六五六、伯四○九四卷作「去」。

)善事莫相违。

知意求妙法,必得见如来。

(按以上为原卷王梵志诗第一卷。

)。

九二原文注释译文赏析-王梵志诗词-唐诗全集

九二译文:

恶事都应该抛弃,(「弃」在一些版本中写作「去」。

)好事不要相违。

明白意义,寻求高妙的法门,必定能见到如来。

(以上内容摘自《王梵志诗》第一卷。

)。

全诗表达了几个主要观念:首先是弃恶从善,摒弃恶行,坚持做善事。其次是追求智慧,寻找高深的法门,从而能见到如来(佛陀)的智慧。这些思想在古代佛教文化中是非常重要的价值观,鼓励人们追求道德美德和精神升华。

九二原文注释译文赏析-王梵志诗词-唐诗全集

诗人·王梵志·简介

王梵志,卫州黎阳人。编诗一卷,计一百十一首。 王梵志,卫州黎阳人也。去黎阳城东十五里,有王德祖者,当隋文帝时,家有林擒树,生瘿,大如斗。经三年,其瘿朽烂。德祖见之,乃剖(撤)其皮,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。德祖收养之,至七岁,能语,问曰:「谁人育我?复何姓名?」德祖具以实语之。(二字作告)因名曰:「林木而生曰梵天。」后改曰梵志,[曰]:「王家育我,(我家长育)可姓王也。」梵志乃作诗示(讽)人,甚有义志(旨),盖菩萨示化也。(《太平广记》八二,参以《永乐大典》六八三八[王]字韵引《桂苑业谈·史遗》。)○《云谿友议》下《蜀僧喻》云:「或有愚士昧学之流,欲其开悟,别吟以王梵志诗。梵志者,生於西域林木之上,因以梵志为名。其言虽鄙,其理归真,所谓归真悟道,徇俗乖真也。」○王维《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》,注云:「梵志体。」

文章标题:九二原文注释译文赏析-王梵志诗词-唐诗全集

链接地址:https://www.978588.com/tsqj/144086.html

上一篇:诗原文注释译文赏析-王梵志诗词-唐诗全集

下一篇:六八原文注释译文赏析-王梵志诗词-唐诗全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