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原文:
诗(幷序) 一一七
朝代:唐 / 作者:王梵志
人是无常身。
(同前)(按:本卷及下卷所录今人校订意见,皆录自郭在贻《王梵志记汇校》〖中国训诂学会第四届年会论文〗,引录诸家有项楚〖简称项〗、袁宾〖简称袁〗、蒋绍愚〖简称蒋〗、周一良〖简称周〗、黄征〖简称黄〗、松尾良树〖简称松尾〗、戴密微〖简称戴〗及郭在贻〖简称戴〗等。
承袁宾同志提供资料。
)。

诗译文:
人的存在是短暂无常的。
(同前)(按:本卷及下卷所录今人校订意见,皆录自郭在贻《王梵志记汇校》〖中国训诂学会第四届年会论文〗,引录诸家有项楚〖简称项〗、袁宾〖简称袁〗、蒋绍愚〖简称蒋〗、周一良〖简称周〗、黄征〖简称黄〗、松尾良树〖简称松尾〗、戴密微〖简称戴〗及郭在贻〖简称戴〗等。
承袁宾同志提供资料。
)。

诗总结:
这首诗描绘了人类的存在状态,强调了人的生命是短暂而无常的。诗中的"无常身"指的是人的存在是不稳定和易逝的,暗示了生命的脆弱和短暂性。通过表达人类的无常性,诗人呼唤人们应当珍惜生命,明白生命的宝贵,及时行善,追求有意义的人生。诗中的语言简练,通过深思熟虑地选择每个字词,传达出深邃的哲理和警示。

诗赏析
《诗(幷序) 一一七》 作者: 王梵志
这首诗由王梵志创作,反映了生命的无常和短暂。诗人表达了对人生的深刻思考,将人生比喻为无常之身。在这短短的一句中,包含了丰富的哲理。
诗中的“人是无常身”这句话,简洁而深刻地表达了生命的脆弱和不可预测性。它提醒人们珍惜当下,因为生命随时都可能结束,人世间的一切都是瞬息即逝的。这句话也反映了古代文人常常关注生命和人性的主题。

诗人·王梵志·简介
王梵志,卫州黎阳人。编诗一卷,计一百十一首。 王梵志,卫州黎阳人也。去黎阳城东十五里,有王德祖者,当隋文帝时,家有林擒树,生瘿,大如斗。经三年,其瘿朽烂。德祖见之,乃剖(撤)其皮,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。德祖收养之,至七岁,能语,问曰:「谁人育我?复何姓名?」德祖具以实语之。(二字作告)因名曰:「林木而生曰梵天。」后改曰梵志,[曰]:「王家育我,(我家长育)可姓王也。」梵志乃作诗示(讽)人,甚有义志(旨),盖菩萨示化也。(《太平广记》八二,参以《永乐大典》六八三八[王]字韵引《桂苑业谈·史遗》。)○《云谿友议》下《蜀僧喻》云:「或有愚士昧学之流,欲其开悟,别吟以王梵志诗。梵志者,生於西域林木之上,因以梵志为名。其言虽鄙,其理归真,所谓归真悟道,徇俗乖真也。」○王维《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》,注云:「梵志体。」
文章标题:诗原文注释译文赏析-王梵志诗词-唐诗全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