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原文:

诗(幷序) 三十二

朝代:唐 / 作者:王梵志

一种同翁儿,一种同母女。

无爱亦无[憎](增),非关后父母。

若个与好言,若个与恶语。

耶娘无偏颇,何须怨父母。

男女孝心我,我亦无别肚。

诗原文注释译文赏析-王梵志诗词-唐诗全集

诗译文:

一种是同一个父亲的儿子,一种是同一个母亲的女儿。

彼此之间没有爱也没有憎恨,与后来的父母无关。

无论是好言还是恶语,耶娘都没有偏袒,何必怨恨父母。

男女都应该有孝心,我也没有别的心思。

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家庭关系的思考。作者认为,兄弟姐妹之间的情感并不取决于他们共同的父母,而是在于彼此之间的真诚和关怀。无论是亲情的温暖还是矛盾的产生,都与后来的父母无关。作者呼吁,我们不应该对父母怨恨,而应该像耶娘一样,不偏袒地对待家庭成员。男女之间应该相互孝顺,不应该心怀私意。整体而言,这首诗强调了家庭关系中的平等和亲情的重要性。

诗原文注释译文赏析-王梵志诗词-唐诗全集

诗赏析:

这首诗《诗(幷序) 三十二》是王梵志创作的,它涵盖了一些深刻的思考和情感。该诗可以标签为“抒情”。

在这首诗中,王梵志以一种抒发情感的方式,探讨了家庭关系和亲情。诗中提到了一种相亲相爱的关系,无论是“同翁儿”还是“同母女”,他们之间都没有爱和憎恨之情,并且与父母的关系并不重要。这反映了作者对于亲情的理解,认为亲情并不仅仅依赖于血缘关系。

诗中还强调了言语的重要性,提到了善言和恶语。作者似乎在呼吁人们要用好言传递爱和关怀,而不是用恶语伤害他人。这也可以解读为对人际关系的一种忠告。

最后,诗人表达了孝心的观点,强调了对父母的尊敬和关怀。他强调自己也是孝顺的,并且没有其他目的或私心。

总之,这首诗以抒情的方式表达了作者对亲情、言语和孝心的思考,强调了一种无私的爱和关怀。

诗原文注释译文赏析-王梵志诗词-唐诗全集

诗人·王梵志·简介

王梵志,卫州黎阳人。编诗一卷,计一百十一首。 王梵志,卫州黎阳人也。去黎阳城东十五里,有王德祖者,当隋文帝时,家有林擒树,生瘿,大如斗。经三年,其瘿朽烂。德祖见之,乃剖(撤)其皮,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。德祖收养之,至七岁,能语,问曰:「谁人育我?复何姓名?」德祖具以实语之。(二字作告)因名曰:「林木而生曰梵天。」后改曰梵志,[曰]:「王家育我,(我家长育)可姓王也。」梵志乃作诗示(讽)人,甚有义志(旨),盖菩萨示化也。(《太平广记》八二,参以《永乐大典》六八三八[王]字韵引《桂苑业谈·史遗》。)○《云谿友议》下《蜀僧喻》云:「或有愚士昧学之流,欲其开悟,别吟以王梵志诗。梵志者,生於西域林木之上,因以梵志为名。其言虽鄙,其理归真,所谓归真悟道,徇俗乖真也。」○王维《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》,注云:「梵志体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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