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波乐·二十原文:
回波乐 二十
朝代:唐 / 作者:王梵志
可惜千金身,从来不惧罪。
见善不肯为,值恶便当憙。
煞猪请恩福,宁知自损己?所以有贫富,良田(陈校作「由」)先业起。

回波乐·二十译文:
可惜千金身,从来不惧罪。
见善不肯为,值恶便当憙。
煞猪请恩福,宁知自损己?所以有贫富,良田(陈校作「由」)先业起。
可惜啊,千金之身啊,始终不畏惧罪孽。
明明看到善良之事却不愿去从事,遇到邪恶之事却毫不犹豫地去做。
像是宰杀猪一般,寻求恩惠和福分,却不知道这是自损己身。因此才有了贫富的差别,优秀的田地和先祖传下的产业也因此兴起。

回波乐·二十总结:
这首诗揭示了人们常常追求短期利益,不顾道义和善恶的现象。它警示人们要懂得廉耻,勇于从事正义之事,而不是沉迷于邪恶行为。诗人用“煞猪请恩福”形象地描绘了这种追逐私利而忽视后果的行为。诗中还强调了个人行为对财富和家族传承的影响,表达了诗人对社会道德的忧虑和对美好人性的呼唤。

诗人·王梵志·简介
王梵志,卫州黎阳人。编诗一卷,计一百十一首。 王梵志,卫州黎阳人也。去黎阳城东十五里,有王德祖者,当隋文帝时,家有林擒树,生瘿,大如斗。经三年,其瘿朽烂。德祖见之,乃剖(撤)其皮,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。德祖收养之,至七岁,能语,问曰:「谁人育我?复何姓名?」德祖具以实语之。(二字作告)因名曰:「林木而生曰梵天。」后改曰梵志,[曰]:「王家育我,(我家长育)可姓王也。」梵志乃作诗示(讽)人,甚有义志(旨),盖菩萨示化也。(《太平广记》八二,参以《永乐大典》六八三八[王]字韵引《桂苑业谈·史遗》。)○《云谿友议》下《蜀僧喻》云:「或有愚士昧学之流,欲其开悟,别吟以王梵志诗。梵志者,生於西域林木之上,因以梵志为名。其言虽鄙,其理归真,所谓归真悟道,徇俗乖真也。」○王维《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》,注云:「梵志体。」
相关阅读
文章标题:回波乐·二十原文注释译文赏析-王梵志诗词-唐诗全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