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原文:
诗(幷序) 三
朝代:唐 / 作者:王梵志
家口总死尽,吾死无亲表(张改作「衰」,郭校作「哀」)。
急首卖(一作「买」)资产,与设逆修斋。
托生得好处,身死雇人埋。
钱财隣保出,任你自相差。

诗译文:
家中所有亲人都已经去世,我死了也没有亲人哀悼(张改作「衰」,郭校作「哀」)。
我急需出售首要资产,以供养设立逆修斋。
我托付他人在我死后得到好处,用雇佣他人来安葬我的尸体。
钱财被邻居保护着,不管你怎样自相争斗,都无法分得一份。
这首诗描写了诗人的家庭状况,所有的亲人都已经去世,他自己死了也没有亲人为他哀悼。面临着紧急情况,他不得不卖掉自己最重要的财产,用来设立逆修斋,可能是为了祭祀或者追思亲人。他希望在自己死后,能够有人为他提供帮助和获得好处,所以雇佣了别人来埋葬自己的尸体。最后,诗人指出,不管争夺钱财的人如何互相争斗,邻居们都会保护着这些财产,分得不了一份。整首诗透露出一种无依无靠的孤独和无奈的情感。

诗人·王梵志·简介
王梵志,卫州黎阳人。编诗一卷,计一百十一首。 王梵志,卫州黎阳人也。去黎阳城东十五里,有王德祖者,当隋文帝时,家有林擒树,生瘿,大如斗。经三年,其瘿朽烂。德祖见之,乃剖(撤)其皮,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。德祖收养之,至七岁,能语,问曰:「谁人育我?复何姓名?」德祖具以实语之。(二字作告)因名曰:「林木而生曰梵天。」后改曰梵志,[曰]:「王家育我,(我家长育)可姓王也。」梵志乃作诗示(讽)人,甚有义志(旨),盖菩萨示化也。(《太平广记》八二,参以《永乐大典》六八三八[王]字韵引《桂苑业谈·史遗》。)○《云谿友议》下《蜀僧喻》云:「或有愚士昧学之流,欲其开悟,别吟以王梵志诗。梵志者,生於西域林木之上,因以梵志为名。其言虽鄙,其理归真,所谓归真悟道,徇俗乖真也。」○王维《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》,注云:「梵志体。」
文章标题:诗原文注释译文赏析-王梵志诗词-唐诗全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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