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四原文:

七四

朝代:唐 / 作者:王梵志

偷盗须无命,(「须」,伯三七一六、伯三六五六卷作「虽」。

)侵欺罪更多。

将他物己用,思量得夜魔。

(「夜魔」,伯三七一六卷作「也磨」,斯二七一○卷作「也磨」。

)。

七四原文注释译文赏析-王梵志诗词-唐诗全集

七四译文:

偷窃必然会带来灭顶之灾(「须」在古代文献中有时被写作「虽」)。侵犯欺诈之罪更加丰富多样。将别人的物品私自据为己有,心思转而陷入夜间的恶魔(「夜魔」在不同文献中也有写作「也磨」)。

七四原文注释译文赏析-王梵志诗词-唐诗全集

诗人·王梵志·简介

王梵志,卫州黎阳人。编诗一卷,计一百十一首。 王梵志,卫州黎阳人也。去黎阳城东十五里,有王德祖者,当隋文帝时,家有林擒树,生瘿,大如斗。经三年,其瘿朽烂。德祖见之,乃剖(撤)其皮,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。德祖收养之,至七岁,能语,问曰:「谁人育我?复何姓名?」德祖具以实语之。(二字作告)因名曰:「林木而生曰梵天。」后改曰梵志,[曰]:「王家育我,(我家长育)可姓王也。」梵志乃作诗示(讽)人,甚有义志(旨),盖菩萨示化也。(《太平广记》八二,参以《永乐大典》六八三八[王]字韵引《桂苑业谈·史遗》。)○《云谿友议》下《蜀僧喻》云:「或有愚士昧学之流,欲其开悟,别吟以王梵志诗。梵志者,生於西域林木之上,因以梵志为名。其言虽鄙,其理归真,所谓归真悟道,徇俗乖真也。」○王维《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》,注云:「梵志体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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