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原文:
诗(幷序) 五十九
朝代:唐 / 作者:王梵志
行善为基路,偷盗五不作,耶●(张谓以上三字为衍文)五不当(戴校二句作「偷盗吾不作,邪淫吾不当。
」)。
不解谗朝廷,不解佞君王。
不能行左道,於中说一伤(张改作「场」)。
一直逢阎夫,尽地取天堂。
。

诗译文:
行善是建立道德的基石,决不从事偷盗等五种恶行。耶●(张谓以上三字为衍文),指出偷盗和邪淫都不应该去做。
不参与谗言陷害朝廷,不向佞臣奉承君王。
不走邪路,只言论中伤他人(张改作「场」)。
经常遇见阎罗使者,将人间的一切夺取到天堂中。
这首诗通过列举不应该做的事情,表达了作者的道德观念。行善被认为是树立人格的基础,而偷盗和邪淫等恶行则被严厉谴责。作者不参与谗言诽谤朝廷,也不向佞臣奉承君王。他坚守正道,言辞中并不伤害他人。然而,他认为自己常常会遇见阎罗使者,意味着他积累的功德将会将人间的一切财富带入天堂。整首诗强调了行善和道德的重要性。

诗赏析:
《诗(幷序) 五十九》的赏析
这首诗的作者王梵志以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一种清正廉洁、正直不阿的品德观。诗中作者提到了一系列不为人所宜的行为,如偷盗、邪淫、解谗朝廷、解佞君王、行左道等,都被作者明确表示为不可取的行为。
首先,诗中强调了行善为基路,将善良正直放在人生的基础之上。作者强调了正直与廉洁的价值观,这与古代中国文化中的儒家思想相契合,儒家强调个体的德行对社会的重要性。
其次,诗中提到了不能偷盗、邪淫,这体现了作者对道德底线的坚守,同时也暗示了作者的人品高尚。
诗中还涉及了对政治的态度,不解谗朝廷、不解佞君王,表达了作者对政治腐败和权谋的反感,坚持了自己的原则与信仰。
最后,诗中提到“一直逢阎夫,尽地取天堂”,表达了作者相信坚持正直道德会得到上天的庇佑,最终进入天堂的信念。
总的来说,这首诗强调了正直、廉洁、坚守原则的重要性,是一首传达道德观念的诗歌。

诗人·王梵志·简介
王梵志,卫州黎阳人。编诗一卷,计一百十一首。 王梵志,卫州黎阳人也。去黎阳城东十五里,有王德祖者,当隋文帝时,家有林擒树,生瘿,大如斗。经三年,其瘿朽烂。德祖见之,乃剖(撤)其皮,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。德祖收养之,至七岁,能语,问曰:「谁人育我?复何姓名?」德祖具以实语之。(二字作告)因名曰:「林木而生曰梵天。」后改曰梵志,[曰]:「王家育我,(我家长育)可姓王也。」梵志乃作诗示(讽)人,甚有义志(旨),盖菩萨示化也。(《太平广记》八二,参以《永乐大典》六八三八[王]字韵引《桂苑业谈·史遗》。)○《云谿友议》下《蜀僧喻》云:「或有愚士昧学之流,欲其开悟,别吟以王梵志诗。梵志者,生於西域林木之上,因以梵志为名。其言虽鄙,其理归真,所谓归真悟道,徇俗乖真也。」○王维《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》,注云:「梵志体。」
文章标题:诗原文注释译文赏析-王梵志诗词-唐诗全集